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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0712 证券简称: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:2025-7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 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今日接到股东朱凤 廉女士函告,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。具体情况 如下: 一、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是否为 股股东或 占其所股东 本次拍卖股 司总 限售股 第一大股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名称 份数量 股本 及限售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类型 致行动人 广东省东 司法朱凤廉 是 69,000,000 52.23% 7.70% 否 2026-1-7 2026-1-8 莞市中级 执行 人民法院 注:(1)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(http://sifa.jd.com)上公示的相关信息。 (2)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,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《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17)。 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新世纪 公司朱凤廉 132,110,504 14.74% 69,000,000 0 52.23% 7.70%杨志茂 36,000,000 4.02% 0 0 0 0合计 300,610,504 33.55% 69,000,000 0 22.95% 7.70% 二、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裁定、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,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。 个月内不可以交易。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,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, 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: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 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,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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